
暴力伤害与工作职责之间存必然联系才应认定为工伤评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该条确定的时间条件是在工作时间内,地点条件是在工作场所内,实质性条件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了暴力等意外伤害。因此,认定工伤应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实践中,对于前两个条件,即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相对易于辨别。但对如何判定因履行工作职...
一路先生:二说法: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
劳务合同和正式合同有什么区别(1)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而劳务合同(如承揽、加工、运送合同等),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2)合同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必然是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既可以发生在公民和法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公民之间或法人之间。(3)合同履行阶段,主体双方地位不...
一、保留劳动关系的证据,除了劳动合同,以下也是重要的证明: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对工伤事实进行取证。为了防止工伤事实被否认,建议做好如下取证工作: ...
案情简介 审判者说审理结果判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来源:网络
员工入职次月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用人单位应当自入职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且劳动者有工作的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
工伤请假最长多久 一般12个月的停工留薪,即治疗和康复时间,如特殊病情,经批准,可延长12个月。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一般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部分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如福建省、北京市、山东省、重庆市等),对各类伤情停工留薪期期限进行了规定。在这些...
1.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或者挂靠情形下的工伤认定生效裁判或者仲裁裁决确认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或者挂靠情形下的工伤职工与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工伤职工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情形,且其工伤认定申请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有关工伤认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视同工伤的认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
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复印件;4、《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
编者按 陶某在沈某办的企业上班。2016年11月6日,陶某在工作中用手去拿塑机中的产品,结果被塑机轧伤了右手。 在治疗期间,公司老板沈某态度积极,不仅垫付了医疗费用,还预付给陶某2万元赔偿金,并说待治疗结束后双方坐下来协商赔偿事宜。 陶某当时想,如果协商不好,自己才去申请工伤认定也不迟。 今年2月初,陶某治疗结束后,因双方就赔偿数额不能协商一致,陶某就自行到人社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 人社...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之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这是必须要做的事。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之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这是必须要做的事。不过,至于签订的合同到底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这就不好说了。对于这两者了解不多的人很容易把其弄混淆,但实际上这两者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资格不同。首先我们要注意,劳动合同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工伤发生的费用,一部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为用人单位支付。到底哪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哪些由用人单位承担,很多人并不是太清楚,下面从承担的主体予以分类,将这些费用明细进行归纳,供大家在实务中参考: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
一旦认定为工伤,赔偿的主体是社保基金和用人单位。二审判决会产生工伤认定范围的无限扩大,其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司法机关与政府机关要通力协助,共同管好、用好国家给予工伤职工救命钱。5、萧十二在行政复议、一审、二审行政诉讼过程中所作的陈述明显不符,根本不能自圆其说。在二审庭审阶段,萧十二上诉称,其系2013年5月31日11时20分许在搬运零配件时滑倒受伤,而后又在食堂滑倒,并且提出萧十二就餐系工作餐。二审...
一、单位申报 二、劳动者方申报 如果是劳动者一方,则问题稍微复杂一些: (1)可以直接代替劳动合同的书面文件: a、社保缴费清单。虽然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为员工缴纳有社会保险时,可以直接使用社保部门盖章的缴费证明替代劳动合同申报工伤; b、个税缴纳凭证。可以到当地税务部门打印带有单位名称的个税凭证,也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替代使用(凭证必须要有代扣代缴单位—用人单位的名称); c、单...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补齐保险吗?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交社会保险的情况,是必须补交保险的,否则会影响新用人单位为您交社会保险。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规定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36条、第38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
律师解析:职工被犬咬伤算工伤吗? ▌律师分析: 律师认为此类案件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第一类,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被狗咬伤,不属于工伤。理由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是列举式的规定,未明确被列入的,就无法适用这一条,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对于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能够认定工伤的,仅列举了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随着社会的发展,当代劳动者对于自身的权利越来越重视了,工伤这个话题也逐渐得到重视,但是在许多人印象中,工伤就是上班期间受伤或患上职业病,但真相果真如此吗?小编今天讲三个案例,看完你就明白了。 01案例一:午休期间赶去上班而受伤,算不算工伤呢?张先生是一家机电制造厂的工人,这天中午午休的时候,张先生吃完午饭,路过饮水间,就在饮水间里休息一下,不久收到厂里通知,中午需要加班,张先生便匆忙提起工具箱...
案例 2011年3月,徐某进入某机械制造A公司工作,并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12年3月,A公司因业务变化以分立方式临时成立某贸易B公司和某技术开发C公司,此后A公司注销。徐某作为原A公司销售部的员工,在B公司成立后即被安排至B公司工作,由B公司管理、缴纳社保费、发放工资。徐某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均与原劳动合同一致,未有变化。徐某曾向B公司提出重新订立劳动合同,B公司答复,其与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