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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的阴阳合同探究

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出于规避政府管理或使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动机而对同一单交易所签订的两份内容不一致的合同。 一、阴阳合同广泛存在于商品房交易市场 (一)阴阳合同的概念介绍 其中一份提交给相关部门查验与备案,但合同当事人并不实际履行,称为阳合同,另一份仅由合同当事人所掌握,但约定照此实际履行,称为阴合同。 (二)阴阳合同现象分析 截至2020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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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者以买方是“老赖”为由解除合同,法院判决:合法!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房者未依约履行解押义务,买房者诉至法院,主张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卖方提起反诉,以买方系失信被执行人为由主张行使不安抗辩权,请求解除合同。近日,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解除房产买卖及代办协议。2016年5月18日,胡某与郭某通过房产中介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及代办协议一份,约定:胡某以64万元将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的房屋出售给郭某。房产买卖及代办协议签订后,郭某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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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时卖方应注意些什么问题

(1)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时买方应注意以下几点 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买卖合同标的物物的权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对标的物主张权利,买方不能取得所有权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权。为保证买方能够取得不受争议的财产,买方必须要求卖方在订立合同时提前说明,该出卖物是其拥有所有权和合法处分权的财产,如果卖方未将标的物上存有第三人的权利的情形预先告知买方,则买方有权请求降低价格、或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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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违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吗

卖方违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吗案情摘要张某与何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郭某购买何某的一处房屋,后因何某妻子刘某不同意出售该房屋,双方发生争议,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一审法院审理以合同未经共有人同意直接认定合同无效,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虽认定合同有效,但同样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共同人出售房屋引起纠纷的案件,一、二审法院对合同是否有效做出了完全不同的认定。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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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货合同违约金的规定都包括哪些内容

购货合同违约金的规定都包括哪些内容 分为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就应该和供货商约定好违约金比例,通常这个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30%。具体多少就是需要双方根据可以预见的损失进行确定。具体如下所述: (一)如何确定购货合同违约金 1、违约金的金额和计算方式,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法律并没有对怎么计算作出强制性规定。 2、法律规定,如果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损失的30%时,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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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庆公司收新人押金,没有合同的情况下新人违约怎么赔偿

一、婚庆公司收新人押金,没有合同的情况下新人违约如何赔偿 新人与婚庆公司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就不能确定一方的违约责任,没有违约责任就谈不上违约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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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制赔偿性违约金

一、如何规制赔偿性违约金 惩罚性违约金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援用《合同法》第52条、第54条,通过合同无效制度或可撤销制度可以否定约定的效力。如果属格式条款,可以适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及其他如《保险法》等法律规定规范其效力。但在约定有效的情况下,能否如对赔偿性违约金一样对惩罚性违约金加以调整?我国法律对惩罚性违约金没有明文规定,更谈不上对其加以规制。 二、构成赔偿性违约金的条件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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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合同诉讼时效过期怎么办

商铺合同诉讼时效过期怎么办 合同超过诉讼时效后,当事人仍有起诉权。 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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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逾期多久解除合同

一、装修合同逾期多久解除合同装修合同出现逾期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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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宽泛约定工作地 公司也不可随意调整

【基本案情】申请人冯某于2008年10月18日入职被申请人某珠宝公司,双方于2015年5月1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冯某的工作地点为北京市。自入职起,冯某一直在珠宝公司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186号的店内任销售员,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5500元。2016年12月26日,珠宝公司向冯某送达《调职告知函》,告知其结合目前地区的架构情况及其家庭住址情况,安排其自2017年1月1日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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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违约损害赔偿范围有什么规定

我国相关法律对违约损害赔偿范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民法通则》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对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据此,可以认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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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审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法律顾问审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一、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合同的主体是依据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就是审查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也就是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主体性质不同,审查的内容和方法也不同。1、对法人的资格审查对法人资格审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1)是否依法成立;(2)有没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是否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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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公告宣布该解释将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正确理解该《解释》,对于正确处理纠纷、购房人防范购房风险,理智对待因购房而产生的纠纷、商品房交易的参与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都有重要意义。下面对《解释》作出解读及相关提示: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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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没看清合同状告欺诈被驳回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买房子这样的大事更应谨慎。聊城市就有一市民买房时没有看清房屋买卖合同,事后却将卖方和中介告上了法庭,结果其诉讼请求被法院依法驳回。2018年10月份的一天,聊城市民刘某将王某和一家房产中介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及中介费,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自付款之日支付利息至实际退款之日。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某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交付了部分定金和购房款后,以为马上就能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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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违约怎么认定,需要考虑哪些

根本违约怎么认定,需要考虑哪些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存在根本违约的行为,则可以从上述两方面分析起走。如果确认是属于根本违约的话,则要对守约方进行相应的赔偿。需要考虑以下内容:1、同签订后,要是一方当事人有违反合同的行为,从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通常就认为是合同根本违约。那么大家知道合同根本违约是如何认定的吗?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2、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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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中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能一起主张吗

承揽合同中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能一起主张吗 只能选择其一主张。 一、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 (一)法律原则的概念及功能 法律原则是法律中较为稳定的原理和准则,是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法律原则对立法起到指导的作用,并且在法律实践当中,承担着指导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填补法律漏洞的功能。 (二)隐性法律原则 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律原则一般通过判例来确立;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律原则通常会在制定法中明确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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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了需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合同违约了需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违约后违约方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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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违约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预期违约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一、什么是预期违约亦称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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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未约定,物业费由哪方承担?

案例 评析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从私权自治的角度,业主是可以和物业使用人约定物业费由后者承担的。但这种约定属于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内部约定,除非得到物业公司的同意,否则是不能免除业主交纳物业费的责任的。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可以向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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