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
收录了3491篇文章 ·36684个问题 · 0人关注
0

购房合同解除后能否解除买方的还款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本...

0

炒人未征求工会意见,被裁定违法解除合同?

  冯某于2008年1月12日进入某中学工作,担任后勤维修人员,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3年1月14日某中学以冯某违反《设备定期检修巡查制度》为由依据其《学校奖惩制度》,作出《关于对冯某违纪问题的处分决定》。裁决结果(节选来源:大律师网)

0

关于电子合同与电子签名的证据法律效力

随着互联网商务的发展,以电子合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为代表的商务数字化技术,正受到越来越多的政企关注与认可。 民事主体间采用电子签名形式订立合同的做法已日益普遍。根据法律规定,书面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成立且生效。电子签名作为一种新兴形式,仍是电子合同产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条件。 在实务工作中,合同各方对于以电子签名形式订立合同的证据效力意见不一致时,法院将对当...

0

【精华】单位合同模板汇编5篇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住址:  户籍所在地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

0

合同中未规定某些内容是否是可撤销

一、合同中未规定某些内容是否是可撤销(《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合同中对某些内容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约定,也可以通过交易习惯等情形确定,合同中未规定的,并不是可以撤销合同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

0

第二次合同到期公司通知自然终止不再续签,终审:违法,赔16万!

《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告知函》载明:顾千凡:你与我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将于2020年7月1日到期,劳动合同关系到期自然终止,请你于劳动合同关系自然终止后七日内,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公司制度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领取经济补偿金。合同关系自然终止。其相关事宜正在核实处理中。一审判决:公司与顾千凡的劳动合同于2020年7月1日期满,公司无违法终止的事实从该《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内容的字面理解来看,并不能得出公...

0

单位停产导致合同解除,职工补偿怎么办?

单位因环保不达标而停产,与职工邱某的劳动合同因此无法继续履行,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支付邱某经济补偿呢?经济补偿的标准如何确定呢?  邱某于2001年12月1日入伍,2003年12月1日退伍,2004年待岗1年,2005年1月被安置进入济南某公司催化车间担任操作工,双方签订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由于该公司烟尘浓度超过规定值,自2015年2月起,济南市环境保护局先后对该公司处以罚款,直...

0

高院案例:出了股金且出资合同有效,就能成为民办医院出资人吗?

 裁判要旨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认为 二审法院查明 二审法院认为再审法院认为  从王景成等十人持有的收据来看,该收据上盖有界集医院的财务专用章,收款事由载明股金(不得转让),此后王景成等人每半年获得一次回报。虽然界集医院和王景成等人都确认相关款项用于购买医疗设备,但是界集医院并未因此增资扩股。界集医院原有四名原始投资人,以张德照的名义购买界集医院,为了规避公务员不得参与办企业的规定,许真祥、孙荣、刘...

0

建设施工合同中标后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一条的规定,对于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施工合同无效。 中标无效本质上是违法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法》中规定了以下中标无效的情形: 1、招标人与投标人就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 2、招标人或者其代理机构与投标人恶意串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3、必须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

0

合同解除后的赔偿范围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一、案件经过学海公司与童志军签订《开发项目内部承包协议》。双方约定,案涉项目承包价款包括三部分:其一为8000万元款项和价值2000万元的车位;其二为童志军无偿为学海公司建设的34300平方米的毛坯房;其三为童志军无偿为学海公司建设的150个地下车位。2015年8月24日,学海公司、童志军与刘立新、刘冬青签订《暮云学海-优品汇项目建设承包人变更协议》,约定由刘立新、刘冬青全面承接原由童志军承包的案...

0

最高法裁判观点:合同中同时约定履约地和交货地的,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2021)最高法民辖57号裁判要旨合同双方当事人既约定履约地,又同时约定交货地的,交货地属于合同实际履行时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交货地。履约地属于程序法意义上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本院经审查认为,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受理的同发公司诉同鑫公司、姜天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与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同鑫公司诉同发公司、朱惠娟、谢凯毅、谢培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系当事人...

0

合同未生效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签合同是生活中很常见的事情。当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了。   一般来说,合同一旦成立就生效,即成立和生效时间一致。然而,这并不是绝对的。有些合同从成立到生效有一个时间差,但并不意味着没有生效的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未生效的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力,违反合同者也应承担违约责任。   哪些合同无效?必须经过批准和注册   契约是经济的纽带。一个国家管...

0

最高院:当事人仅对担保的从合同做了赋强公证时,是否可以单凭该公证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来源:法门囚徒以下正文裁判要旨因相关从合同即《抵押借款合同》是经过公证处公证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的规定,债权人可就抵押优先受偿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0

还款合同违约能双倍赔偿吗

还款合同违约能双倍赔偿吗《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还款合同的实质是合同当事人之间对已经形成的金钱债务,就还款的金额、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协议,其内容一般较为清楚明了。如果还款合同的义务人出现违约的情况,包括还款金额不足或者是逾期还款,则还款人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0

合同约定违约金为本金的百分之五,违约金具体应该怎样计算

一、合同约定违约金为本金的百分之五,违约金具体应该怎样计算 合同违约金为本金的百分之五,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来计算。违约金的特征、使用原则、计算方法等。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是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 1、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 2、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 3、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

0

合同成立的过程是如何的

合同成立的过程是如何的合同的成立必须基于当事人的合意,即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上称为要约和承诺。一、要约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称为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应该具备如下条件:(1)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这一特定的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是本人还是代理人可以在所不问,便他...

0

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1、继续履行。 一方当事人在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按照另一方当事人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即为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合同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当事人必须有违约行为。当事人有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如拒付货款、迟延履行、质量不符合约定等。没有违约行为的,不存在继续履行合同。 (二)必须是非违约方提出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

0

因为疫情婚礼不能举行,酒店不予退还押金怎么办

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并不是合同一方故意违约,双方可协商解决,各自承担一部分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或者向相关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0

订立过程结束会有哪些后果

一、合同订立过程结束会有哪些后果 合同的订立是缔约当事人间相互接触、协商的过程,是动态行为与静态结果的统一体。合同订立的动态行为是缔约人相互协商的过程。合同订立的静态结果是合同订立过程结束的状态,即动态行为的后果。合同订立过程结束会有两种后果: 1、是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即合同成立,此可谓合同订立的积极结果,也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的实现。 2、是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合意,即合同不成立,此可谓合同...

0

合同不可抗力能否全部免责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政府当局颁布新政策、法律和行政措施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事件。这主要是指一些偶发的事件阻碍合同的履行,如战争、罢工、骚乱等。 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并不当然都是全部免除违约责任,而应视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给债务人造成的困难程度来分别处理。如果不可抗力已使...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