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新快报记者从佛山中院了解到,佛山中院认定马某因送儿子上班而发生的折返绕行也属于上班途中的合理路线。▌一审:送儿子上班属合理线路2013年7月17日7时30分,马某驾驶着他的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兴业路大岗加油站对开路段时,遭受交通事故,马某经送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马某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案件争议的焦点是马某发生交通事故时是否属于上班途中。马某所在的富×...
导读当劳务关系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其外在表现形式与劳动关系非常相似,从现象上看都是自然人一方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一方支付报酬。在此情况下,如提供劳动一方主张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时,双方之间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裁判要旨 劳务关系的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提供劳务的一方在工作过程中虽然也要接受用人单位指挥、监督,但并不受用人单位内部各项规章...
员工不胜任现职务可随意调岗吗不胜任工作是企业调岗的常见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条间接规定了在员工不胜任现有岗位的前提下企业有单方调岗的权利。但该单方调岗的权利也不是不受任何约束,企业在操作不胜任调岗时应当把握:1、用人单位应有...
【基本案情】 【仲裁意见】 【律师分析】 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法律的规定 本案中胡某未能完成销售业绩,属于不能胜任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某科技公司与胡某的约定,实际上是在胡某不胜任时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基于对社保缴纳基数问题导致工伤补偿差额承担的风险,企业往往会为员工缴纳人身意外保险,以期在工伤时免除其差额责任。然而,员工理赔了商业保险,仍然申请仲裁主张该工伤待遇差额,司法实践中是否支持? 企业为员工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而享有的保险理赔,并不能用来充抵工伤待遇或非因工死亡待遇中由企业承担的部分。 其主要原因在于:人身意外保险为人身险,人身险的受益人必须是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人;企业是投保人,...
一、案例简介某食品公司主营业务是罐装食品加工,每年的5月至10月是该公司的生产旺季。在此时段,公司会从周边村庄招用大量的一线操作工人;等加工任务完成后,工人们离岗回家,次年5月再返厂上班。张某系公司周边村民,于2016年5月初开始到公司上班。入职后,公司负责人告诉她,她需每周工作六天,上班时间为早7点,完成当日工作任务,才可下班,工资数额根据完成的工作任务量确定;公司生产进入淡季后,双方的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盖章本人签字即生效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自用人单位盖章和劳动者签字后成立,一般是自成立后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用人单位可以...
【裁判要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的,其合法权益应该得到法律保障,劳动期间工资应按时足额发放,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案情】2015年3月15日,都某(签订合同时已年满六十岁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与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物业公司)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都某到某物业公司负责的镶黄旗某人民医院从事打扫卫生工作,合同约定每月工资为1500元。2...
问: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者履行通知义务?答:《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然而,用人单位是一个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代表单位行使职权,但是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不可能亲力亲为所有的工作事项,那么这里通知用人单位应该需要通知到哪一级的管理人员...
被公司派遣到国外工作时受伤,能按国内法规申请工伤认定吗?湖南长沙的杨某最近就遇到了这样一起维权纠纷。因工作需要,湖南鑫光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派遣员工杨某到非洲务工,不料杨某在一次作业中意外受伤。回国后,杨某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结果出来后,公司却并不认同,将长沙市人社局起诉至芙蓉区法院,诉求法院撤销该份工伤认定。近日,芙蓉区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诉求。 国外作业,被...
01020304我们都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来做的,打官司肯定不会输!接到仲裁委的应诉通知书,得知被前员工许某告了,某科技公司却信心满满。许某入职公司多年。去年1月份,许某调到了一个新的部门,他和部门经理在业务处理上常常有争议。在半年考核时,部门经理未经实际考核就在他的考核表上签上了绩效不合格的评语,公司据此认定他半年考核不合格,不胜任工作。许某提出异议,要求公司拿出对自己所在岗位的考核标...
裁判摘要基本案情 原告黄仲华诉称:本案一审的争议焦点是: 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是: 一、本案案由是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还是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以及当事人主体确认问题;二、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否违反强制性规定,是否构成显失公平。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 首先,关于本案案由及被告主体问题。民事案件案由应当依据当事人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确定。当事人在一审中请求撤销双方就工伤损害达成的赔偿...
毕业季将至,春招在即,不少用人单位打算辞去之前不能胜任工作或者用着不合领导心意的老员工,重新招兵买马,让本单位在新的工作季继续开拓业务、获得更多利润。在辞退老员工或者招聘新员工时,用人单位需要注意一些法律问题,防止因为不熟悉《劳动合同法》,或者对其了解不全面,让本单位走上仲裁或者诉讼之路。试用期内,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某机械设计公司新招聘了几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并与之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
法制日报4月11日报道,一公司女工在值夜班去往卫生间的路上遭遇性侵,虽然性侵者因遭遇女工竭力反抗而未遂,但女工因此患上了长期抑郁症。公司为女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人社部门认为这不算工伤。女工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历一审二审,两级法院都认为构成工伤,要求人社部门撤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张某系某实业公司的员工,工作岗位为配电间。2017年3月29日晚,张某经实业公司安排在配电间的总...
工伤赔偿 现在许多人身体存在隐形疾病而自己却不清楚,在上班时间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这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无论是对劳动者来说还是对用人单位来说都是有一定现实意义的。 一、上班时间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因此,只要具备以下...
1、安排工作情形下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要求? 律师解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六条 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合同存续期内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劳动诉讼仲裁期限如何规定的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劳动报酬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
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与已经毕业的工作者来说,位置有些尴尬。许多尚未毕业的大学生会在最后一年就进入用人单位开始工作。那么这些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是否能具有劳动主体资格?【案情】2017年3月,即将大学毕业的李某持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聘至某公司文员岗位,与该公司签订了期限一年的劳动合同。2017年6月4日,李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李申请工伤待遇,该公司以在校大学生不具备劳动者资格为由拒绝。【分歧】一种...
导读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原因致劳动者人身损害,该第三人理所当然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当劳动者受伤被同时认定为工伤时,因为工伤保险赔付采取无过错原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也有工伤赔付请求权。如上所述,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和工伤补偿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不同,前者实际上是一种社会保险利益,后者是对身体权、健康权的法律救济,因此两种请求权可以共存。裁判要旨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
48小时视同工伤的认定三十日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六十日初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十五日再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一年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三十日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一年工伤争议仲裁申请期限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